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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規定

© 台灣法國文化協會 高雄中心 ALLIANCE FRANCAISE DE TAIWAN CENTRE DE KAOHSIUNG - 多媒體資料中心

開放時間/閱覽資料

讀者可自在且免費地在館內閱覽資料 :
- 週二至週五 14:00-19:00
- 週六 08:30-12:00,14:00-17:30

借出證申請表

© 台灣法國文化協會 高雄中心 ALLIANCE FRANCAISE DE TAIWAN CENTRE DE KAOHSIUNG - 多媒體資料中心 外借資料須親自至多媒體資料中心辦理閱覽證,您也可以免費地在館內租看法國電影DVD。

辦理閱覽證時需填妥申請表,仔細閱讀多媒體資料中心使用規定,並在申請表背面簽名確認將遵守規定。
- 另外需提供 1/身分證影本(附正本以備查)
- 1 吋照片一張
- 支付押金1000 元與手續費100 元

有效的閱覽證移失或是毀損,重新發證亦將收取手續費新台幣壹百元。閱覽證將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只要您提供身份証明並繳回閱覽證,隨時可以取回押金。但您要是拒絕歸還借閱的資料,押金將不歸還。

在一年當中,您要是沒有借閱任何資料也沒有提出歸還押金的要求,押金將自動成為本館資源。

多媒體資料中心的閱覽證將能夠享有台灣法國文化協會所主辦的一些文化活動的優惠。

借出資料規則

持有閱覽證的讀者每次能夠借閱4件資料:
- 2本書或是漫畫(借閱時間為三週)
- 1 本雜誌(借閱時間為一週)
- 1 件多媒體資料:CD、CD-Rom、DVD(借閱時間為一週)

可延長一次借閱時間,需在到期日前或到期日當天透過電話或是親自到本館辦理。請務必出示閱覽證才得以辦理借閱手續。

遲還以及毀損

遲還以及毀損 :
- 資料遲還,每天每件資料罰鍰為新台幣十元
- 若借出的資料遺失或毀損,借閱者必須依資料原價賠償

其他

全部貼有紅點的資料(我們稱之為「參考資料」,以及法語教材)還有最新一期雜誌不得借出,需在館內閱讀。 為保持資料的良好狀態,請勿在資料上書寫、畫線、做記號,或撕毀與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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